反映蚌山区米亚花园1号楼一单元601室住户在顶楼安装了8台基站,安装有两三年了,是电信公司安装的,担心产生辐射,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且今天电信员工去检测了,但是用手机随意检测,不标准,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2020052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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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反映蚌山区米亚花园1号楼一单元601室住户在顶楼安装了8台基站产生辐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0-05-08 |
来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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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2020-05-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工单后,我局即刻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第十九条有关规定,此类问题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我局办公室,电话:3115391进行咨询。
《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 第十九条 电信设施建设应当执行国家电磁环境控制标准,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状况进行检测,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投诉、举报案件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建议转市环保主管部门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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