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5 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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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来信时间
回复状态
职称问题
02-09
已办结
职称评定继续教育
12-14
本年度高级职称材料上交问题
08-24
关于化工类高级职称评定相关问题
07-28
信号塔噪音扰民
05-29
安德电脑市场问题
关于蚌埠三县一市5G基站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