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集反馈情况
8月22日,我委发函征求了三县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目标办等市直部门意见。共收集修改意见12条,其中采纳10条,未采纳2条。其中,怀远县、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单位没有修改意见。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政策(征求意见稿)内容 |
反馈意见 |
采纳意见 |
一、五河县政府(提出修改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 | |||
1 |
第四条发展壮大发展平台,加快县域园区扩区升级,支持推动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 |
建议修改为:加快县域园区扩区升级,支持推动怀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河经济开发区、固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 |
采纳。 |
2 |
第十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业主要指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年度工业发展综合考核明显靠后的县,本政策支持资金由县级承担50%。 |
建议删除。 |
未采纳。为树立“真发展、真支持”“多投入、多支持”的政策导向,拟保留该考核机制。 |
二、固镇县政府(提出修改意见1条,未予采纳) | |||
1 |
第十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获得市政府一事一议和专项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
建议删除。 |
未采纳。因政策兑现情况较为复杂,应保留兜底条款,便于研究具体情况时统筹把握。 |
三、市目标考核办(提出修改意见1条,予以采纳) | |||
1 |
第十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市目标考核办将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和保障工作,纳入各县和市直部门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分值暂定5分,并逐步提高分值比重。 |
建议修改为:细化量化指标任务,强化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和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适当提高分值比重,并运用于领导班子考核。 |
采纳。 |
四、市人才办(提出修改意见1条,部分予以采纳)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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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支持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人才培育政策思路:1.支持三县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2.加强产业创新团队建设;3.加大县域柔性引才支持;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
部分采纳。 |
五、市农林委(提出修改意见1条,予以采纳) | |||
1 |
第四条发展壮大发展平台。 |
建议增加: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当年新增总投资1亿元食品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
采纳。 |
六、市科技局(提出修改意见2条,予以采纳) | |||
1 |
第五条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建设一批产学研平台。 |
建议修改为:推动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 |
采纳。 |
2 |
第五条支持产学研合作。 |
内容最后建议增加“对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按实际支付额30%给予补助”。 |
采纳。 |
七、市金融办(提出修改意见1条,予以采纳) | |||
1 |
第七条加大生产要素保障,优先金融保障,加大信贷资金对县域工业支持力度,以2017年为基准年,确保县域工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 |
建议修改为:优先金融保障,加大信贷资金对县域工业支持力度,以2017年为基准年,确保县域工业贷款规模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市工业贷款平均水平。 |
采纳。 |
八、市招商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予以采纳) | |||
1 |
第三条推进项目提速增效,广泛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 |
建议删除产业链招商。 |
采纳。 |
九、市国土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予以采纳) | |||
1 |
第七条加大生产要素保障,以2017年为基准年,每年各县新增工业用地面积不低于上年水平。 |
建议修改为:对上一年工业项目投资强度高、投产见效快的县,给予指标倾斜。 |
采纳。 |
十、市财政局(提出修改意见1条,部分采纳)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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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前重点要落实好70号文件中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不宜在此基础上再额外出台其他政策; |
部分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