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开展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市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及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1. 摸底范围。2018年7月以来新建铸造项目(含铸造工序)、改扩建涉及铸造熔炼设备建设项目。
2. 报送材料。认真填写《蚌埠市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表》(见附件),并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手续复印件。
3. 工作要求。各县区要认真排查,不得出现应报未报情况。无新增铸造产能项目的县区也需要正式行文零报告。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进行汇总并审核后,联合行文,于2021年11月26日前,一式三份,连同项目报送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电子版发jxw3115327@163.com邮箱。
二、抓紧实施整改
对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由所在县区依据《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在2022年6月底前按程序补齐铸造产能置换手续,逾期未补齐铸造产能置换手续的项目,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举报(联系)电话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0552-2153030,邮箱:jxw3115327@163.com。
市发展改革委举报电话:0552-3115202,邮箱:bbsfgwggk@163.com。
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552-3114079,邮箱:552091142@qq.com。
附件:1.铸造产能置换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pdf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